省港口局領導到集裝箱碼頭檢查危險品運輸工作
發布日期: 2007-08-10 13:20:00
7月19日,江蘇省港口管理局王元春副局長一行,在南通市港務局領導、集團公司王亞東副總經理的陪同下,對南通港口集團集裝箱分公司的危險品運輸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 此次危險品運輸專項檢查,是省交通廳、港口管理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吸取株州特大爆炸事故教訓、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重要批示的一項具體步驟,同時也是為江蘇省出臺有關港口危險品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流程所作的一次實地調研。 今年上半年,南通港集裝箱分公司共作業1.4G煙花84標箱,占總箱量的萬分之四點六。1.4G是一種出口日本的玩具類煙花。為了在裝運過程中做到萬無一失,南通港口集團、集裝箱分公司早在去年底就邀請海事局、長航公安局、港務局及代理等相關部門到鹽城煙花生產廠家進行實地考察,了解其生產流程生產工藝,觀看了煙花理化特性性能試驗,聽取當地國檢局關于該煙花的質量檢測審批流程的介紹,并進行了溫度和跌落試驗。在產品質量安全特性得到確認的情況下,南通港口集團集裝箱分公司取得了南通市港務管理局、長航公安消防部門的危險品作業的許可批準。 在此基礎上,集裝箱分公司制定完善了《危險品集裝箱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品貨物作業管理規定》、《危險品箱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編寫了《1.4G煙花作業計劃流程》,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了危險品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進行考試。每次作業前都做到預先申報,并都得到港務管理局和消防支隊批準許可。作業過程中,公司各環節整體聯動。中控室在1.4G煙花作業時,首先通知檢口員、現場箱管員、現場安全員、操作隊司機做好接卸準備,同時通知煙花承運車輛到公司檢查橋辦理相關進港手續,檢口員在承運車輛到達檢查橋辦理手續時,對車輛、人員、集裝箱等情況進行核查,對符合進港作業要求的車輛進行登記,向中控室報告。中控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現場理箱員監護該車輛由公司中心路前往碼頭前沿,然后由現場安全員監護該車輛至作業地點,報關手設置安全警示錐,指揮煙花承運車到指定位置,配合司機將危險品吊裝上日本航班。 在南通港集裝箱碼頭,王元春副局長一行實地察看了危險品場地,查看了有關臺帳資料,聽取了南通市港務管理局、長航南通公安消防支隊、南通港口集團、集裝箱分公司分別從管理角度、監管角度、組織角度和具體操作角度所作的匯報。王副局長對南通港在煙花等危險品運輸方面所作的開創性工作表示肯定和贊賞,把南通港譽為江蘇港口危險品運輸“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認為南通港的工作做得非常到位,管理制度完善有效,現場管理整體聯動,加強培訓,熟練操作,花費的精力值得稱贊。對于下一步的工作,王副局長提出了三點意見,一是通過此次檢查,對全省的危險品運輸工作來一個推進,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視,二是很好地總結經驗,進行推廣,三是要通過檢查,進一步規范管理,出臺一個全省的規范性文件。最后,王元春副局長要求南通港要積極參與到江蘇省危險品運輸管理條例的制定工作中,并對南通港寄予厚望。